按照《南昌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市土地储备中心拟将已储备的位于东湖区原发电厂,面积10.124亩土地临时利用,租期为一年,用于项目部及临时工棚,承租期间承租人不得搭建任何临时建筑。本公告内容由bt365手机客户端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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