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南昌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拟土地临时出租,位于云海路以南、子羽路以西、西湖区廉住房以东朝阳新区B06-04地块,租赁面积10亩左右,用途为堆放货物,租期为一年。对本公告内容解释咨询和解释的单位为bt365手机客户端。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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