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t365手机客户端关于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省厅党组和市局党组关于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要求,经中心党总支研究,决定从2016年6月起,开展为期一年的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下简称集中整治),为全面深入开展此次集中整治工作,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系列重要讲话和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依法融储、阳光履职、规范程序、廉洁奉公、励精图治、凝聚合力、提升素质、永葆尊严”的核心文化理念凝聚人心,引领工作。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查摆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严重就整治、查处什么问题。坚持边整边改,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工作制度,堵塞管理漏洞。通过集中整治,坚决遏制腐败和不正之风滋生蔓延,树立土地储备中心新形象。
二、集中整治的时间、范围和内容
(一)整治时间
2016年6月-2017年6月
(二)整治范围
中心各处室、各分中心全体干部职工。重点整治和查处在日常监管、土地征收征用、为民办事等方面存在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三)整治内容
结合储备中心实际,重点整治以下4个方面。
1、监管失责。干部职工不认真履行日常监管职责,在履职过程中严重违反工作制度、工作程序,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用地程序不规范,闲置收储用地被违法占用未得到有效遏制;管理监督不到位,未通过督导检查、明察暗访、纪律通报等方式方法加强教育和管理。(牵头责任部门:办公室、综合业务处、闲置资产清理小组,配合部门:中心其他处室、各分中心)
2、以权谋私。干部职工在婚丧嫁取、升学就业等活动中借机敛财;利用拨付农民征地补偿款等职务便利,吃拿卡要,接受馈赠;利用职权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入股“分工”,强揽工程;干部职工本人或纵容、包庇其亲属违法用地、非法开采,违规在农村建房,非法买卖土地。(牵头责任部门:纪检监察室、储备一处,配合部门:中心其他处室、各分中心)
3、办事不公。干部职工服务态度冷漠,服务质量差,推诿扯皮甚至故意刁难,让群众多跑“冤枉”路。干部职工在征地拆迁中优亲厚友,违规为亲友谋取政策性补贴或优惠待遇;对群众信访诉求事项不理不睬;对群众的投诉举报压案不查、隐瞒不报。(牵头责任部门:信息督查处、储备二处,配合部门:中心其他处室、各分中心)
4、生活奢靡。干部职工盲目攀比,大操大办婚丧喜庆;顶风违纪,公款吃喝或者挥霍浪费集体资产;道德败坏,追求低级趣味,涉黄、涉赌甚至涉毒、涉黑。(牵头责任部门:纪检监察室、财务处,配合部门:中心其他处室、各分中心)
三、集中整治工作步骤和方法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6月中旬以前)
1、成立机构。成立市土地储备中心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中心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各分中心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宣传报道组、督导检查组、案件查办组,其中宣传报道由办公室负责,督导检查由信息督查处会同中心党总支负责,案件查办组由纪检监察室负责,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室,纪检监察室、中心党总支、信息督查处、办公室、财务处要指派专人担任联络员,联络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于6月20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2、制定方案。中心各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工作,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完成时限。
3、广泛动员。中心将于在6月22日前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中心各处室、各分中心全体干部职工都要参与动员部署会议。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6年6月下旬至2016年7月)
1、结合四项党内活动,开展自查自纠。一是党总支和各党支部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党员干部对照集中整治的主要内容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查找整改问题。二是各党支部要结合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开展一次“宗旨意识”大讨论,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教育,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宗旨观念、纪律意识、法治素养和为民服务本领,提高自查自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三是结合“星级支部”创建活动,各当支部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集中整治自查自纠情况要纳入创建内容考核,对出现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支部实行一票否决,并作为落后支部进行通报。四是结合推进“连心、强基、模范”三大工程建设,建立群众工作“红黑榜”,各部门要推选先进个人,以先进典型激发正能量,激发广大党员见贤思齐、对标找差,以反面典型教育警示干部,促使干部转作风、强素质,扎扎实实为群众服务。
2、保障群众三项权利,激发群众参与热情。一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全面公开土地储备工作中涉及群众利益的政策、项目、保障等方面的信息,拓展信息公开途径和方式,提高网站等便于查阅平台公布信息的比重。二是深入宣传发动,保障群众的参与权。充分利用报刊、网站、板报、横幅等载体,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宣传,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宣传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让广大群众知晓整治的范围和内容,引导群众积极参与集中整治工作。三是畅通监督渠道,保障群众的监督权。多形式、多渠道搭建举报平台,畅通监督渠道,在政务公告栏、办公场所等醒目位置开设监督栏,设立监督电话,邮箱或微信号,鼓励群众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表达诉求,方便群众监督;结合“民情家访”等上户活动,上门鼓励群众反映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三)查处整改阶段(2016年8月至2016年10月)
1、紧盯“四个环节”,强化查处问责。对排查出的问题线索,列出问题清单,集中力量组织查纠。一是紧盯问题线索收集、管理环节。中心纪检监察室要加强与市局纪检组和市局监察室等部门联系,建立涉纪问题线索移送机制,组织对近年来涉及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问题线索进行深入排查,建好台账,分类处置,明确专人管理。二是紧盯问题线索处置环节。突出抓早抓小,紧盯群众身边的“微权力”、整治“微腐败”。强化挂牌督办,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情况典型、反映集中的问题重点督办;对问题比较复杂、调查进展缓慢或处理不到位的实地督办,查处的问题实行销号管理。三是紧盯典型案件通报环节。坚持点名道姓通报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既通报违纪直接责任人,同时通报分管领导或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人员,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四是紧盯责任追究环节。各部门要加强对基层集中整治工作的检查,对工作推进中思想认识、工作力度不到位的,视情节约谈相关责任人。
2、践行“四种形态”,坚持挺纪在前。一是正确把握政策界限。对个人违纪违规问题,落实自查从轻、被查从严的政策,对于2016年7月31日之前通过主动自查,向上级报告和纠正问题的部门和个人,依纪依规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对于自查阶段不主动查找而被上级部门检查发现,或被上级检查发现后拒不纠正的部门和个人,要从重从严处理。二是提醒约谈。对党员干部中存在处事不公、作风不实等方面的问题,严格按照“四种形态”要求,由党总支负责人和纪检负责人进行约谈,及时指出问题,督促限期整改,通过问清楚、谈清楚、查清楚,做到早发现、早处置。三是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把正风肃纪与激励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统一起来,区分问题性质,依纪依法保障干部的申诉权利,对故意造谣、诬告者依纪依法严肃查处,支持保护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热情。
(四)巩固提高阶段(2016年11月至2017年6月)
1、规范权力运行,加强源头治理。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结合储备中心深化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工作,督促指导全面清理职权,认真排查廉能风险点,加强风险防控制度机制建设。
2、创新干部职工管理约束机制。建立健全干部职工考核、信访处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群众评议评价等制度,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日常监督管理。
3、完善干部职工激励保障机制。落实干部职工工资待遇保障和激励措施,让优秀的干部职工受到表彰、得到实惠,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4、健全信息互动机制。各部门要依托网络、微信等多种形式,帮助群众知晓工作职责、办理事项、办事流程、办结时限,打造“一站式”服务,打通“最后一公里”,推动为民服务零距离,让群众感受到集中整治工作带来的实际成效。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中心党总支要督促指导党员干部开展好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掌握党员干部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中心各部门要把开展集中整治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尽好责、抓到位、见实效。各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靠前指挥、亲自督办;分管领导要对分管范围内的专项整治工作负主体责任,负责抓好落实;纪检监察室要牵头主抓,协调各方,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层层传导压力,把责任压实到位。
(二)强化监督检查。以强有力的问责推动工作落实。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导致问题频发,或者对突出问题整治不力、走过场以及查处问题不认真、责任追究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部门责任;各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应发现而未发现,以及发现后不报告、不移送的,要严肃问责。
(三)营造浓厚氛围。各部门要利用多种形式,对工作部署、阶段性进展情况、查处的典型案件及预防成效等进行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发现问题及时应对、妥善处置,重要舆情要及时向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四)紧密结合“两学一做”。中心各级党组织要将集中整治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深度融合、统筹推进,防止出现“两张皮”现象。要把“两学一做”的具体要求体现在集中整治工作上来,以集中整治工作实际成效,把“两学一做”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抄送:市局监察室,市局机关党委。
中共bt365手机客户端总支委员会 2016年6月16日印发